您好,欢迎访问优校网! 收藏本页 手机访问
今天是:
kē bàn

科半


  • 拼音kē bàn
  • 注音ㄎㄜ ㄅㄢˋ



⒈ 谓依刑律减半判罪。

⒈ 谓依刑律减半判罪。

《晋书·刑法志》:“﹝ 魏武帝 ﹞又嫌 汉 律太重,故令依律论者得科半,使从半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