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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pì rèn

辟任


  • 拼音pì rèn
  • 注音ㄆ一ˋ ㄖㄣˋ

  • 繁体闢任


⒈ 举用。

⒈ 举用。参见“辟除”。

明 方孝孺 《孙伯融传》:“上既才 炎,遂以 炎 为 处州 总制,钱穀兵马之籍,悉以委之,不取申报,且以勑牒未署者付之,听其辟任。”
明 刘元卿 《贤奕编·闲钞下》:“前代重臣得自辟任下僚,今大臣有专擅选官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