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永嘉县小学初中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对象)
发布于:2025-07-22 08:43浏览量:17287文/优校网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对象分类和招生分批相结合、审核录取和超额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每名学生可申报1所公办学校和2所民办学校(其中选报2所民办学校的,不得跨县域兼报)。每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一旦被一所学校录取,就不再参与其它学校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由相应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均在县域范围内招生。本县范围内招不足的,经县教育局同意,由市教育局统筹,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每生限报1所)。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
2.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1)直升生。经批准实施直升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
(2)政策照顾学生。符合本招生方案前文所规定的6类政策照顾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除新居民积分制入学对象外);民办学校举办者的直系亲属;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师以及工龄满1年的职工(需提供至报名时满1年的流水工资册,满1年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子女;学校与政府签订协议需招录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两类对象在民办学校网络报名之前予以优先录取并锁定名单。
(3)户籍生。拥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4)产权生。其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本县不动产产权(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
(5)学籍生。具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6)居住生。其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本县实际居住并在本县领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3)至(6)类学生于公开网络报名时间内在“浙里办”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各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3.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严格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全程有公证机构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被2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要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录取确认(签订录取就读承诺书)并完成缴费。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确认放弃的(同时取消其他民办学校的递补录取资格,学校要保存确认放弃的相关依据材料),按摇号生成的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人数为学校空余学额数。补录后仍招不足的,经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市域范围内补招。补录中如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的,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并缴费后,因放弃而空余的学位不再递补。
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