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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朝阳区京籍外区无房子女幼升小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于:2025-05-15 09:27浏览量:18238文/优校网

2025北京朝阳区京籍外区无房子女幼升小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有全家户口簿、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材料

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为本市外区户籍。

2.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保持一致。

3.超龄儿童应提供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朝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截至2025年5月1日)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3年内(截至2025年5月1日)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22年5月1日前签订,至2025年5月1日须满3年,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数电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25年5月1日须满3年。

(三)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工作且在朝阳区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截至2025年5月1日)。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合法有效且加盖朝阳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须于2022年5月1日前签订,至2025年5月1日须满3年,社会保险在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至2025年5月1日须连续按月缴纳3年,需提供入学当年3月份之前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不视为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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