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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的意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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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部 部 15画 U+9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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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部

15画

U+9B27

奴敎切

大徐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奴敎切頁碼89頁,第1

異體

鬧不靜也。从市、鬥。

字形解说

此字晚出,始見於《說文新附》。《說文新附‧鬥部》:「鬧,不靜也。从市、鬥。」市本是進行買賣的場所,《說文‧巾部》:「買賣所之也。」猶今之市場、市集。從市,寄喻嘈雜喧嘩之義。鬥,從丮、從,丮、為左右手,像兩人交手打鬥之形。鬧市之中,本已嘈雜,相互爭鬥,益添喧囂,鬧上加鬧,是以「不靜」。從市、從鬥,本義為人多聲雜。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臺灣教育部標準字作「鬧」。規範字從門作「闹」,因在大陸「閙」是「鬧」的異體字。「門」改作「门」,是偏旁類推。

篆体字形

  • 字形演变

  • 附检字

    【新附字】不静也。从市、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