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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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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之石切,音隻。【說文】炮肉也。从肉,在火上。【詩·小雅·瓠葉傳】炕火曰炙。【書·泰誓】焚炙忠良。【疏】焚,炙,俱燒也。
又【詩·大雅】旣之隂女,反予來赫。【傳】赫,炙也。【疏】王肅云:我隂知汝行矣。乃反來赫炙我,欲有以退止我言者也。
又親近也。【孟子】况於親炙之者乎。【註】親近而薰炙之也。
又【玉篇】熱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之夜切,音蔗。義同。
又【唐韻正】古音之恕反。【枚乗·兔園賦】於是從容安步,鬭雞走兔,俛仰釣射,煎熬炮炙,極樂到暮。射音樹。
又叶陟略切。【詩·小雅】執爨踖踖,爲俎孔碩,或燔或炙。【朱傳】踖,叶七略反,碩,叶常約反,俱與末句萬壽攸酢酢字叶。
又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君子有酒,酌言酢之。
又【大雅】醓醢以薦,或燔或炙。嘉殽𦜉臄,或歌或咢。【朱註】薦,叶卽略反。 【說文】籀文作𤒗。枚乘《菟園賦》。
炮肉也。从肉在火上。凡炙之屬皆从炙。𤐬,籒文。之石切
(炙)炙肉也。炙肉各本作炮肉。今依楚茨傳正。小雅楚茨傳曰。炙、炙肉也。瓠葉傳曰。炕火曰炙。正義云。炕、舉也。謂以物貫之而舉於火上以炙之。按炕者俗字。古當作抗。手部曰抗扞也、方言曰抗縣也是也。瓠葉言炮、言燔、言炙。傳云。毛曰炮。加火曰燔。抗火曰炙。燔炙不必毛也。抗火不同加火之逼近也。此毛意也。箋云。凡治兔之首宜。鮮者毛炮之。柔者炙之。乾者燔之。此申毛意也。然則鳧鷖、楚茨、行葦燔炙並言。皆必異義。生民傳曰。傅火曰燔。貫之加於火曰烈。貫之加於火、卽抗火也。生民之烈、卽炙也。禮運注曰。炮、裹燒之也。燔、加於火上也。炙、貫之火上也。三者正與瓠葉傳相合。然則炙與炮之別異又可知矣。許宗毛義。故炙下云炙肉也。用楚茨傳爲文。卽瓠葉傳之抗火曰炙也。不用瓠葉而用楚茨者、其字从肉。故取炙肉之文也。火部曰熹炙也、炮毛炙肉也、裘炮炙也、?置魚筒中炙也皆是。其引申之義爲逼近熏炙。如桑柔傳曰赫、炙也是。从肉在火上。有丳貫之加火上也。此可以得抗火之意。之石切。古音在五部。○炙讀去聲則之夜切。一義一字耳。或乃別其義併異其形。長孫訥言曰。差之一畫。詎惟千里。見炙从肉。莫問厥由。輒意形聲。固當从夕。及其晤矣。彼乃乖斯。若靡馮焉。他皆倣此。據此知小徐本火部有炙字。云炙也。从火、夕聲。葢唐以前或用羼入許書。凡炙之屬皆从炙。
(𤐬)籒文。徐鍇曰。今東京文有此字。豈謂東京賦與。今文𨕖東京賦作燔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