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通海门区幼升小招生录取安排
发布于:2025-09-02 08:32浏览量:18581文/优校网
时间部署
1. 招生准备:
5月15日前完成全区生源调研。
6月份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服务范围,各区镇的服务范围由各区镇政府划定。
2. 招生录取:
招生工作开始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或法定监护人7月1日~7月6日通过“无线海门”或“苏服办”APP进行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招生政策咨询,请拨打“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家长携相关材料于7月7日到各施教区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7月8日,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对线上和线下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册下发学校。
7月9日~10日,学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现场验审。通过现场验审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16日~17日,各校集中办理新生补录和插班转学手续,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册下发学校。
有关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3.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就学绿色通道”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关于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号)文件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就学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5.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区就学的,按《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