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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体育中考改革分数安排

发布于:2026-02-27 08:45浏览量:18769文/优校网

合肥体育中考改革分数安排

体育中考由过程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构成,总分70分,其中:过程考核25分、统一考试45分。

(一)过程考核

由《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评定成绩(以下简称“体测评定成绩”)和体育课(含大课间)出勤考核成绩两项合成。其中体测评定成绩20分、体育课(含大课间)出勤考核成绩5分。

1.体测评定成绩。

体测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执行,取七、八、九三个年级体测学年总分的最好成绩,再按相应规则换算成学生的体测评定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截图源合肥市教育局

体测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数据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由校长签字确认后,将测试数据输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系统,不得篡改体测数据。对体测评定成绩有疑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复核。学生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缓测一次。

2.体育课(含大课间)出勤考核成绩。

自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每学期满分1分。按三档赋分,体育课(含大课间)出勤率≥90%计1分、70%≤出勤率<90%计0.5分、出勤率<70%计0分。五个学期实际得分相加计入总分。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含大课间)且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出勤。

体育课(含大课间)出勤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每学期须将全体学生考勤情况在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对考勤情况有疑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公示结束后,学生考勤情况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报送至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体育中考数据管理。经学校报送的考勤数据不得更改。

(二)统一考试

考生须在以下三类项目中各选择一项参加考试,每项15分,满分45分。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

1.第一类(3选1):①中长跑1000米(男)/800米(女)②200米游泳③4分钟跳绳。

2.第二类(8选1):①50米跑②坐位体前屈③立定跳远④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⑤掷实心球⑥1分钟跳绳⑦1分钟踢毽子⑧原地纵跳摸高。

3.第三类(7选1):①篮球(运球)②足球(运球)③排球(对墙垫球)④羽毛球(正手发高远球)⑤乒乓球(正反手击球)⑥网球(正手击球)⑦手球(对墙传接球)。

统一考试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当年4月底前完成;游泳项目另行安排。鼓励采用智能化设备进行测试,减少人为判定因素,保证测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公开。对统一考试成绩有疑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在考试现场申诉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体育中考总成绩四舍五入后取整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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